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是中国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国家级美术作品展览,每五年举办一次。主办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美术家协会。采取两个阶段办展的方式,先按画种分展区展出,然后在北京举办获奖及优秀作品展。组织委员会,由名誉主任,正、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设“创作奖”、“理论评论奖”、“终身成就奖”三个子项。其中“创作奖”设金、银、铜、优秀四个分项。现已举办十一届。
第六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会作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美术界的成果的总检阅及建国35周年庆祝活动的一部分,于前5届美展比较起来做了比较周密的准备。1984年由文化部和中国美术家协会联合主办了“第六届全国美展",并决定今后国庆逢五、逢十双方均依此顺序合作举办称国家级全国美展。展出作品3724件,分15个品种于1984年10月国庆节期间在南京、沈阳、北京、成都、杭州、上海、西安、广州、长沙等在全国9大城市同时举行,同年12月至1985年1月又将各展区优秀作品集中在北京展出,同时增加"港澳台特邀展", 并由朱宣咸负责编辑了《第六届全国美展获奖作品集》大型美术文献画册。这届美展是第一次除大陆地区外有了真正来自中国其他地区的作品参展的“全国美展”。连环画的获奖情况如下: